点击收藏www.abg989.com
渤海银行温州分行三宗违法 向四证不齐房产项目放贷
2018-12-14 来源: 】 浏览:次 评论:0

 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温银监罚决字〔2018〕14号)显示,渤海银行温州分行存在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、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、向“四证”不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的违法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、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》第十六条,被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65万元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: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,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,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(一)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;

(二)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;

(三)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、报告等文件、资料的;

(四)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;

(五)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;

(六)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。

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,不得有下列行为:

(一)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;

(二)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;

(三)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;

(四)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行为。

金融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、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,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;情节严重的,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;构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、违法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Tags: 责任编辑:
】【打印繁体】 【关闭】 【返回顶部
上一篇: 不到40天两家上市券商卖房 16处房 下一篇: 大规模减税提速税改 房产税加速推

相关栏目

最新文章

  • 2024年1月天津房地产企业销售业绩T
  • 房地产板块异动拉升 云南城投直线涨
  • 招行:三季度房地产资产质量好转 半
  • 房产中介下调中介服务费,济南“双
  • 全面取消限购、调整限售!浙江一地
  • 热门文章

  • 央行约谈房屋中介机构摸底二手房住
  • 中方报告:美国对华窃密属实 监听中
  • 大庆油田子弟无法直接接班 部分老职
  • 美国海军以1美分将退役7.8万吨航母
  • 泉州乐观绣娘感动网友 市民爱心回应
  • 相关文章